「可聽見的」這個詞在中文中指的是某種聲音或音頻能夠被人耳聽到的特性。它通常用來描述音量、音質或聲音的可感知性。這個詞可以用於多種情境,例如音樂、講話、噪音等,強調聲音的存在和可聽性。
這個詞通常用來形容聲音的音量足夠大,以至於可以被人耳聽見。它常用於音響設備、音樂表演或講話的情境中,表示聲音的清晰度和可聽性。在技術領域,尤其是音頻工程中,audible 也用於描述特定頻率範圍內的聲音。
例句 1:
這首歌的旋律在喧鬧的環境中仍然是可聽見的。
The melody of the song is still audible in the noisy environment.
例句 2:
他用可聽見的聲音呼喚她的名字。
He called her name in an audible voice.
例句 3:
這個音響系統能夠產生可聽見的清晰音質。
This sound system can produce audible and clear sound quality.
這個詞與 audible 類似,主要用來指代那些能夠被聽見的聲音。它在日常對話中不如 audible 常用,但在某些文學或口語表達中可能會出現。它可以用於描述音樂、對話或環境聲音等。
例句 1:
在這個安靜的房間裡,只有可聽見的風聲。
In this quiet room, only the hearable sound of the wind can be heard.
例句 2:
她的聲音在擁擠的地方變得不太可聽見。
Her voice became less hearable in the crowded place.
例句 3:
這首曲子的某些部分非常柔和,幾乎不可聽見。
Some parts of this piece are very soft and almost unhearable.
這個詞用來描述能夠被感知或察覺的聲音,通常強調聲音的微弱程度或可辨識性。它可以用於描述音量、音質或聲音的特徵,並且不僅限於聲音,也可以用於其他感官的感知。
例句 1:
在這種環境下,只有微弱的聲音是可察覺的。
In this environment, only faint sounds are perceptible.
例句 2:
他們的對話在背景音樂的掩蓋下幾乎不可察覺。
Their conversation was almost imperceptible under the background music.
例句 3:
這種變化是微小的,但仍然是可察覺的。
This change is small, but still perceptible.
這個詞通常用來描述那些可以被分辨或識別的聲音,強調其清晰度和明確性。它適合用於描述音樂、語言或任何需要聽覺辨識的情境。
例句 1:
在安靜的夜晚,遠處的狗吠聲是可辨認的。
On a quiet night, the barking of a dog is discernible from afar.
例句 2:
他的聲音在嘈雜的派對上仍然是可辨別的。
His voice is still discernible at the noisy party.
例句 3:
這首曲子的高潮部分非常明顯,讓人容易辨識。
The climax of the piece is very discernible, making it easy to recognize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