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民法庭」是指專門處理民事案件的法院,主要涉及個人之間的糾紛、契約問題、財產權、婚姻家庭等事務。在台灣,民法庭屬於普通法院的一部分,負責審理各類民事訴訟,包括但不限於債務、損害賠償、離婚等案件。民法庭的判決通常對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,並可依據法律程序進行上訴。
指專門處理民事案件的法庭,通常涉及個人之間的糾紛,例如契約、財產和家庭法等。在這些法庭上,法官根據民法來做出判決,並解決當事人之間的法律爭議。民事法庭的判決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,並可進行上訴。
例句 1:
我需要向民事法庭提出訴訟。
I need to file a lawsuit in the civil court.
例句 2:
民事法庭的判決是最終的,除非有充分的理由上訴。
The ruling of the civil court is final unless there are sufficient grounds for an appeal.
例句 3:
他在民事法庭上贏得了他的案件。
He won his case in the civil court.
類似於民法庭,專注於處理民事案件的機構。在這些法庭上,法官會依據法律來解決個人之間的爭議和糾紛。民事法庭的運作通常包括調解、審理和判決等過程。
例句 1:
案件被轉交給民事法庭進行審理。
The case was referred to the civil tribunal for adjudication.
例句 2:
民事法庭的法官對案件的細節進行了仔細的審查。
The judge at the civil tribunal carefully examined the details of the case.
例句 3:
她在民事法庭上提出了證據以支持她的主張。
She presented evidence in the civil tribunal to support her claim.
專門處理民事訴訟的法院,通常涉及金錢賠償、合同爭議、侵權行為等問題。在這裡,法官會根據法律來裁決案件,並確保公平的審理過程。
例句 1:
他在民事訴訟法庭上提起了索賠。
He filed a claim in the civil litigation court.
例句 2:
民事訴訟法庭的程序通常較為複雜。
The procedures in the civil litigation court are usually quite complex.
例句 3:
她的案件在民事訴訟法庭上獲得了公正的裁決。
Her case received a fair ruling in the civil litigation court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