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Aerosmith」是一支美國搖滾樂隊,成立於1970年,成員包括史蒂文·泰勒(Steven Tyler)、喬·佩里(Joe Perry)等。這支樂隊以其獨特的音樂風格、強烈的舞台表演和經典的歌曲而聞名,特別是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。他們的音樂融合了搖滾、藍調和流行元素,並且創作了許多經典的歌曲,如《Dream On》、《I Don't Want to Miss a Thing》和《Sweet Emotion》。Aerosmith在音樂界的影響力深遠,並獲得了多項獎項,包括格萊美獎。
通常指一組音樂家,他們一起表演音樂,這可以是搖滾、流行、爵士等各種風格。樂隊的成員通常包括歌手、吉他手、鼓手和其他樂器演奏者。他們可能在音樂會、酒吧、音樂節等地方演出。樂隊的合作能夠創造出獨特的音樂風格,並吸引大量粉絲。
例句 1:
這支樂隊今晚在音樂廳演出。
The band is performing at the concert hall tonight.
例句 2:
他們的樂隊最近推出了一張新專輯。
Their band recently released a new album.
例句 3:
我喜歡聽這支樂隊的音樂。
I love listening to this band's music.
可以指任何由多位成員組成的音樂團體,這不僅限於搖滾樂隊,還包括流行、電子、爵士等類型的音樂團體。這個詞也可以用來描述不同風格的音樂組合,並且不一定需要有固定的成員。
例句 1:
這個音樂組合的表現非常精彩。
The performance of this music group was fantastic.
例句 2:
我喜歡這個音樂組合的風格。
I like the style of this music group.
例句 3:
這個組合的歌曲在排行榜上名列前茅。
This group's songs are topping the charts.
通常指由多位音樂家組成的音樂團體,可以是專業的或業餘的。這個術語通常用於更正式的場合,涵蓋了各種音樂風格的團體,包括管弦樂團、合唱團、室內樂團等。
例句 1:
這個音樂合奏團在市中心舉辦了一場音樂會。
The musical ensemble held a concert downtown.
例句 2:
他們的音樂合奏團專注於古典音樂的演出。
Their musical ensemble focuses on performing classical music.
例句 3:
這個合奏團的演出吸引了許多觀眾。
The performance of this ensemble attracted many spectators.